关于对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的公告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1-12-27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135号)规定,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组织评审,遴选出800名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定对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各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可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考察。公示期间,各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人选的考察。重点考察本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要审查人选申报时纪检监察、税务、综治、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5名以上同志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证书和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各市推荐部门和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每个人选均要写出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以市为单位对所有考察人选写出公示和考察情况报告,加盖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后于2022年1月4日前报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 51789117 

  电子邮箱:sdnyrs@shandong.cn。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6房间。

   

  附件: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公示名单

   

             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6日       

   

  

  

  附件:

   ·附件:第八届齐鲁乡村之星建议人选公示名单.pdf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112/t20211226_3820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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