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种子工作总站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作物种子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时间:2022-03-26

  各市(区)种子站,汉中市种子推广中心: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对2022年度全省农作物种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当前陕西农作物种业发展阶段,结合工作实际,我站组织制定了《2022年全省农作物种子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陕西省种子工作总站

   2022年3月7日

  

  2022年全省农作物种子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农作物种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委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的部署,在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基础上,围绕种业振兴这一中心,保障种子数量、质量两个安全,健全品种试验、良种推广、检验检测三个体系,强抓“保、育、测、繁”四个关键环节,扎实开展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五大行动,全面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品种审定,规范品种试验

  (一)完善公益性试验体系。公益性品种试验是品种审定试验的基础,做好公益性试验对科学公正的评价品种至关重要。一是增设品种比较试验。针对近年来品种审定试验参试品种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从今年开始在小麦、玉米两大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之前,开设品种比较试验。按5个生态区分别确定比较试验主持单位,合理布局、科学评价,通过品种比较试验筛出好品种,体现公平、公正性。二是着力提高试验水平。强化对品种审定试验的业务指导,省站重点协调指导各个试验主持单位,调整设置试验组别,优化试验点布局,参与试验安排、田间鉴定、试验总结等工作。试验主持单位要科学制定试验方案,规范试验设计、田间记载、考察鉴定的技术规范要求,科学评价试验品种。市县种子部门要强化辖区内品种审定试验的指导,不定期开展实地业务调研,指导试验落细落实,及时发现解决试验中的突出问题。三是科学评价品种。品种评价要结合田间试验表现和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要严格按照试验方案,科学公正记载品种表现,在性状表现最佳时期组织专业考察鉴定,综合产量指标,参考抗逆性和品质等鉴定结果,科学提出品种评价意见。

  (二)强化自主试验指导。企业和科研单位通过建立企业联合体、科企联合体、科研单位联合体等形式开设品种审定自主试验,主持单位要全面落实对试验的管理责任,强化对自主试验的技术指导,认真制定试验方案,确保试验质量。省市种子部门要加强对自主试验的管理和检查指导,要通过组织开展自主试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自主试验中的问题,对试验中种植不规范、管理不到位、记载不真实的要坚决予以淘汰。

  (三)规范品种标准样品提交。按照《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品种权人规范提交品种标准样品。严格落实样品提交时限、数量、包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提高品种标准样品的提交质量和入库进度。省品审办要加强与品种权人和国家种质库的沟通协调,积极做好国家和省、省际间、年度间审定品种标准样品统一、品种名称统一工作,避免重复提交标准样品、避免一品多名等情况发生,保护品种权人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优化品种布局,加强良种技术推广

  (四)加强新品种展示示范。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是各级种子部门主要职责之一,是优化品种布局,充分挖掘优良品种增产潜力的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种子技术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照作物种植生态区划分,组织辖区种子部门,围绕粮食生产和区域特色产业,扎实开展品种展示示范。一是陕北、渭北和陕南地区有关市县,结合当地生产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重点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品种示范展示工作,每个市安排不少于2个试验点。二是种子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在做好主要农作物品种展示的同时,兼顾当地优势特色非主要农作物品种展示。陕北继续开展机收玉米、马铃薯、杂粮杂豆品种展示;渭北开展春播玉米和旱地小麦品种展示,关中灌区开展以夏玉米和优质强筋小麦为主品种展示;陕南开展以水稻、油菜、玉米为主的品种展示。三是品种展示要严格按照生态区和品种特性实施,展示推介品种和栽培技术要结合当地生产实际,与现行农机具及种植模式匹配,确保展示推荐品种符合生产和农民群众需求。

  (五)加大新优特品种推广力度。一要做好品种观摩考察。以品种展示示范为主要平台,在作物特征特性表现最佳时期,组织专家、农民、企业种子经销商、技术推广人员开展多层次、多批次的观摩活动,让大家近距离认知优良品种,推广优良品种,使用优良品种。二要利用现代媒体广泛宣传。借助媒体融合发展的东风,宣传新优品种和品种考察观摩活动,对在展示中表现好的品种,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三要创新品种推广方式。积极探索实体店与电商有效结合的品种推广方式,聚合零售门店、种子企业、育种专家和种子部门在品种技术推广方面的优势,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种子部门技术支撑的优良品种推广新模式。

  (六)做好风险品种的跟踪反馈。发挥基层种子部门的技术优势,顺应品种推广多样化趋势,加强生产应用调查和试验品种观察。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缺陷和存在生产风险的品种;种性严重退化或失去生产利用价值的品种;未按要求提供标准样品或标准样品不真实的品种;通过伪造数据等不正当方式获取审定或登记证书的品种,要及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实际提出调整品种布局或强制退出、立案查处意见,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三、关注用种安全,加强种子质量监测

  (七)加强种子检测体系建设。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通过规范化种子检验室建设,提升种子检验机构的硬件水平,扩大检测范围。加强对种子检验人员的技术培训,重点围绕种子质量相关法规、标准、技术开展培训,提升检验人员技能水平。通过考核的种子检验机构要积极参加上级或同级单位组织的各项能力验证活动,努力提升机构检测水平。积极拓展种子检验业务,积极面向种子企业和社会开展种子质量检验服务,帮助企业提高种子质量控制水平。

  (八)强化种子基地质量检验。以小麦、玉米、油菜等作物为重点,实行种子生产质量全程跟踪。在种子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种子部门要指导种子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组织技术人员开展种子田间检验,从源头规范种子生产行为。

  (九)协助做好种子市场质量抽检。春季以玉米、水稻和蔬菜作物种子为重点,秋季以小麦、油菜、蔬菜作物种子为重点,对种子市场和种子经营门店开展抽检。冬季对玉米、水稻、蔬菜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入库抽检。对近5年来有套牌侵权、制售假劣、存在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生产经营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十)严查非法生产应用转基因种子。做好南繁育种、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等环节的转基因安全检查,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活动。陕北以杂交玉米种子生产为重点,陕南以杂交油菜种子生产为重点,严查生产主体、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制种田块转基因成分,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覆盖全面、检查到位。

  四、整合技术力量,做实行业信息服务

  (十一)紧盯供需形势分析研判。各市种子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调度,既要摸清辖区小麦、玉米、大豆、水稻、油菜、马铃薯、杂粮杂豆和瓜菜等作物的繁种情况和预计实际产量,还要了解分析辖区内种子企业有效库存及在外省繁种面积和产种数量,组织专业人员对接会商农作物种子供需形势。春季:主要摸清以玉米、水稻、马铃薯、大豆和杂粮、瓜菜类为主的春夏播作物的备种情况,统计以小麦和油菜为主的秋播作物制种面积和预计产量,研判春夏播作物的繁种供需余缺。秋季:主要摸清以小麦和油菜为主的秋播作物的备种情况和品种结构,研判以玉米、水稻、大豆、马铃薯、谷子等的春夏播作物制种面积和产量,研讨当年秋播小麦、油菜的繁种计划。要通过会商分析研判,掌握备种数量、品种结构和备种进度数量,指导各地做好当季备种工作和品种调剂,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求。

  (十二)做好行业信息统计工作。一是做好农作物种业行业统计,全面掌握我省种子工作机构和种子企业发展基本情况,分析研判种业发展现状,为种业决策与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加强市场动态监测,依托全国种子市场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布局,广泛收集市场动态信息,分析种子市场,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和引领农民用种。三是统计农作物品种推广面积,品种推广面积统计是一项严肃细致的系统工作,各地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采取从下至上的方法,细审严核每一个品种的推广面积,确保推广面积数据精确无误,为品种布局提供科学数据支撑。

  (十三)真心帮扶企业发展壮大。要充分发挥各级种子工作机构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为企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一是要在政策宣传解读上为企业开展服务,鼓励支持企业申报有关项目,积极参与合作,促进做大做强。二是要在企业科研创新、资源交流、基地建设、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等方面出实招,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促进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三是提供南繁育种服务。通过强化南繁基地管理、规范南繁科研行为、优化南繁生产生活条件等举措,为企业开展科研创新提供便利。

  五、服务发展大局,提供资源和技术支撑

  (十四)持续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完善资源保护利用体制机制,立足种质资源保护,加强对资源的研究和利用。收集整理普查资料,研究分析陕西资源状况,掌握陕西资源基本情况,为科学保护及利用陕西资源提供依据。组织开展全省特色资源田间展示及保护利用,挖掘一批优异特色种质资源。各地应有侧重,关中围绕小麦、玉米、番茄、西甜瓜、石榴、梨、猕猴桃等作物,陕北围绕于玉米、小杂粮、马铃薯、苹果等作物,陕南围绕特色水稻、油菜、茶树、魔芋、中药材等作物。

  (十五)做好品种管理技术支撑。一是做好品种审定技术支撑工作。扎实做好对公益性试验和自主试验结果的技术审查,为品种专业委员会初审提供详实的材料;汇总专业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及时提交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二是做好引种备案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审定办法》的规定和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同一适宜生态区主要农作物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审核引种备案申报材料,做好同一生态区审定品种引种备案工作。三是审核品种登记。按照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管理办法和登记指南要求,开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审核,为我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提供技术服务。

  (十六)配合开展种子市场净化行动。一是指导各地开展市场净化行动,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的安排,对辖区种子生产经企业和销售门店开展全覆盖检查,通过查资质、查备案、查档案、查质量、查标签和使用说明等,进一步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二是依法审查种子企业办证资料。严格按照《种子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把好申报资料与现场核查技术关,为行政许可提供技术支撑。同时,积极为种子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做好相关许可政策的解读答疑,帮扶我省实现育繁推一体化企业零突破。三是落实种子生产经营备案。通过织网连线明职能,使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管理,真正把《种子法》的规定落实落细,确保各县(区)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无死角、无挂零,实现种子经营秩序持续好转。

  六、提升业务能力,实施种业调研培训

  (十七)深入开展种业发展调研。联合有关科研育种单位、市县种子站和种子企业,对困扰我省种业发展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探索促进我省种业振兴的新思路、新举措。一是围绕品种试验示范开展技术调研。通过对各试验点试验情况的调研,及时发现试验中存在的问题,寻找规范试验的技术措施,为优化审定试验布局、规范试验规程提供技术支撑。二是开展种子生产基地调研。重点开展油菜、小麦、玉米、番茄、马铃薯等作物种子基地调研,摸清我省种子生产基地的现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基地发展的对策建议,为我省种子基地规划、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三是开展种业法规应用调研。围绕新种子法和农业农村部相关配套办法的内容开展调研,修订完善我省有关配套办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十八)组织种业法规技术培训。一是贯彻新修订《种子法》,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种子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管理办法》等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为新法实施奠定基础,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二是开展种业技术培训。主要针对品种试验、种子检验和企业管理发展,组织省、市、县三级技术培训,就当前工作中的新问题和种业前沿知识进行重点培训,解析现代种业方向发展,拓展知识视野,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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