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组织开展2017年度“水十条”考核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02
为进一步推进中、省“水十条”各项决策部署在陕西省的严格落地实施,依据《陕西省水污染防治2017年度工作方案》《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陕西省汉江丹江流域水质保护行动方案(2014—2017年)》要求,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省环保厅牵头组织省发改委等14个省级部门组建4个考核组,从3月20日起,对全省十三个市(区)开展为期两周的考核。

  考核组由陕西省环保厅、住建厅和水利厅等部门厅级领导带队,主要考核两个方案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制度建设情况。考核工作采用听取报告、核查资料、现场抽查等多方式开展。根据方案具体要求,对照考核细则,现场对各市(区)相关资料进行真实性、准确性和合理性检验及核算分析。同时实地查看河流监测断面水质、饮用水水源地、畜禽养殖场(区)、工业聚集区及重点排污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等120多个点位。考核组重点检查各市(区)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水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尤其是中省领导作过批示、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实地核实重点流域河段的生态流量保障及排污口情况;着重核查陕南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改造现状和存在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整改和加快建设要求;重点查看2017年度水质下降的国考断面,分析研判其中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问题断面所在市(区)坚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提升辖区内流域水环境质量。

  下一步,陕西省环保厅将深入分析研判考核结果,形成报告上报省政府。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告,并报相关部门,作为对各市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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