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为什么不能用作非粮食生产?种了会咋样?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4-23

  在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且使用时不能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尤其是基本农田,不能用作非粮食生产,一旦种了就有可能违法,那为什么基本农田不能做非粮食生产呢?

  

  我国是一个耕地少,人口多的国家,人口占到了世界人口的1/4多,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里,吃饭问题是显得如此重要。都说民以食为天,国以农为本,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基,根基不牢固,国民经济这幢大夏就会摇摇欲坠。

  所以从建国以来,历届政府都将粮食生产摆在了突出的位置了来抓,进入新世纪后,国家不仅取消了农业税(也就是我们说的公粮),更是对种粮进行补贴。当了大半辈子的农民朋友压根想不到:种地不仅不用交公粮,还有补贴!

  可是由于粮食是关乎每个人的吃饭问题,其价格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国家必须进行调控,既不能太高,更不能太低。太高了,大部分人都买不起,会影响社会稳定,太低了,农民种粮赚不到钱,挫伤种粮积极性。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是出现了种植很多经济作物的效益都高于种粮,于是种粮的人越来越少。

  很多地方甚至将国家划定的,用于粮食生产的基本农田用作或水果生产,或挖塘养鱼,完全背离了用地初衷,更有甚至在基本农田上盖房子。由于这些行为在很多地方都有一定程度的发生,于是国家考虑划定粮食生产优势区,制定严格的法律来保障用于粮食生产。

  其实为了保证基本农田用作粮食生产,也是有法规规定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近年来,对于基本农田的使用,国家也放宽了,比如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中讲到,对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如果是搞规模化粮食生产,可以适当把基本农田用来做相关配套设施农业用地,比如晾晒场、粮食储备场、农资农具放置场等。

  基本农田作为我们的保命田,其唯一用途就是粮食生产,是事关十几亿中国人饭碗问题的大事。国家已经明确表态,要牢牢的将饭碗端在我们中国人手中,所以相信将出陆续出台政策,鼓励大家种粮,同时保障大家种粮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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