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路上,基层组织如何点亮乡村新希望?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16

走在乡间小道上,常能看到村头公示栏贴着技能培训通知,或是合作社忙着分拣新收的农产品。这些场景背后,正是基层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生动实践。《乡村振兴促进法》对这方面作出的制度设计,正为实践提供法治支撑。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就带大家深入了解。

乡村振兴路上,基层组织如何点亮乡村新希望?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基层群团组织建设,支持、规范和引导农村社会组织发展,发挥基层群团组织、农村社会组织团结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现实中,基层群团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早已扎根乡土。共青团开设的 “田间课堂”,手把手教青年操作无人机植保;乡村志愿服务队定期为留守老人上门义诊。这些组织凭借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既能把惠农政策编成顺口溜讲进村民心坎,也能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组织助农活动。而农村专业合作社更通过统一采购农资、对接电商平台,让小农户搭上了产业升级的快车。它们以专业与温度,为乡村发展注入多元动能。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目前部分地区仍存在基层群团组织力量薄弱、农村社会组织发展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据法规,加大对基层群团组织建设的投入,为其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对农村社会组织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其健康发展,能充分激发这些组织的活力,使其更好地团结、联系和服务群众,从而有力推动乡村振兴事业不断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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