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乡村发展的“金融引擎”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27

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活水的灌溉,而扎根乡土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更是其中关键力量。如何让这些机构精准“输血”,助力乡村发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有法律规定给出了答案。

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乡村发展的“金融引擎”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六十五条明确: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应当主要为本地农业农村农民服务,当年新增可贷资金主要用于当地农业农村发展。

在实际中,农村地区常面临贷款难、资金外流等困境。农民想扩大种植规模,农业合作社计划升级加工设备,却因抵押物不足难以从大型银行获得支持。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凭借地缘优势,能更灵活地服务“三农”。比如,它们通过信用贷款、小额信贷等方式,为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资金支持。

规定新增可贷资金用于本地,更让金融资源精准滴灌乡村。这些资金可投入特色产业发展,助力农产品加工升级;也能支持农田水利、农村电商等建设。某乡镇农村信用社将资金投向当地茶叶合作社,不仅帮助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还带动周边村民就业,让小茶叶变成了乡村振兴的“金叶子”。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想说,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落实这一法条,正为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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