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芯片”保护秘籍:成果归属不再愁!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29

种业是农业发展的“芯片”,科技创新是种业振兴的核心驱动力。在种业科研成果转化过程中,如何平衡公共投入与成果归属、规范成果交易,是保障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其中关键的法律规定。

种业“芯片”保护秘籍:成果归属不再愁!

《种子法》第十三条规定:由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育种发明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外,授权项目承担者依法取得。由财政资金支持为主形成的育种成果的转让、许可等应当依法公开进行,禁止私自交易。

在现实场景中,财政资金对种业科研的投入为突破性育种成果产出提供了有力支撑。但过去曾存在成果权属模糊、转化渠道不畅等问题:一方面,成果归属不明确,导致科研人员积极性受挫;另一方面,私下交易滋生暗箱操作,不仅破坏市场公平,还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该法条明确了财政支持育种成果的权属分配原则,赋予项目承担者合法权益,极大激发科研创新活力;同时,对成果转让、许可等交易行为提出公开化要求,通过阳光化运作,既保障国有资产价值,又促进优质育种成果在市场中高效流转,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为我国种业现代化建设筑牢制度根基,助力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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