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如何确保决策科学公正?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28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会肩负着管理集体资产、规划发展方向的重任,如何确保理事会决策科学、公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一条通过规范会议制度和表决规则,为理事会高效运作装上 “安全阀”。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如何确保决策科学公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理事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理事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同意。

这三条规定环环相扣,构建起严密的决策程序。要求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会议,避免少数人 “拍板” 的情况,确保参会理事能充分代表集体意见。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打破了身份、资历等因素干扰,让每位理事都有平等话语权。无论是经验丰富的老理事,还是新当选的年轻成员,在表决时都只有一票,体现民主决策的核心要义。而 “经全体理事过半数同意” 的规定,既保证决策能凝聚多数共识,又避免因过高门槛导致议而不决,在效率与民主间找到平衡点。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告诉大家,这些规则看似 “条条框框”,实则是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长远发展保驾护航!规范的决策程序,让理事会作出的每项决定更科学、更公正,也让村民对集体发展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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