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财产清单曝光,乡村振兴的“财富密码”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04

乡村振兴的路上,农村集体经济是村民迈向共同富裕的坚实依靠,而集体财产则是这份事业的根基。但你知道农村集体财产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吗?今天,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来揭开集体财产的“家底清单”。

农村集体财产清单曝光,乡村振兴的“财富密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集体财产主要包括:

(一)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资金;

(五)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利;

(六)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

(七)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家扶持、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产;

(八)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

这份清单覆盖农村生产生活各领域。从赖以生存的耕地山林,到助力生产的仓库水渠;从承载希望的学校卫生室,到发展经济的资金股权,甚至无形资产,都属于集体财产。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想说,明晰“家底”,既能避免资产流失,也为盘活资源、发展产业提供依据,让集体财产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三农调查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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