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决定侵害你权益?法院能帮你 “推倒重来”,但这事有时效!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10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等组织的决策,直接关系着每位村民的切身利益。然而,现实中偶尔会出现决策侵害成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让村民的权益受损。遇到这样的情况,村民该如何维权呢?今天,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来教大家。

村里决定侵害你权益?法院能帮你 “推倒重来”,但这事有时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五十七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受侵害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这条法律给了村民实实在在的维权“武器”。当村民发现自身权益被侵害,不用再默默忍受,而是能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请求撤销不合理决定。同时,法律对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作出规定,既能让村民及时维护权益,也保障了决策效力的稳定性。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想说,它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决策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真正守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三农调查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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