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竟偷梁换柱 心存侥幸终难逃法眼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7-17

  中国基层网讯(记者 黄建材 通讯员 陈懿 李瑜璇)7月13日上午,记者从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了解到,二中队民警在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在沈海高速漳州往厦门方向靠近杏林收费站的路段,有一辆湘L牌照的黑色越野车停在应急车道上,正当民警准备通知附近警力前往查看时,一辆同样是湘L牌照的橙色越野车缓缓进入了民警的视野,并停在黑色越野车正后方,这时,橙色越野车上的驾驶人换坐在副驾驶位上,而黑色越野车上下来两个人,一人负责驾驶橙色越野车,一人驾驶黑色越野车,两辆车一前一后往杏林收费站方向行驶。民警将这一过程记录下来并通知附近警力前往查控。

  19072451699498781_28.jpg

  19075702749968424_28.jpg

  不一会儿,守候在收费站的民警当场查获两辆车辆,并对车上人员的驾驶证信息进行查验。当民警要求乘坐在橙色越野车副驾驶上的吴某出示驾驶证时,吴某支支吾吾称没带,经核查,吴某居然没有驾照。据吴某初步交代,他因为文化水平较低,驾考理论一直没考过,这次趁着和朋友来厦门玩就在高速公路上过把开车瘾,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吴某因涉嫌无证驾驶将面临15天以下拘留并处罚金1500元,涉案车辆也将被扣留。与吴某一同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黑色越野车的驾驶人胡某,因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被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法律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员不得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经培训和考试合格人员,未能掌握规范的安全驾驶技能、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驾驶知识,不仅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而且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无证驾驶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警方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未取得合格驾驶证的人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