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监督“关键少数”的关键点(1)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14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抓“关键少数”破题,突出“关键少数”这个重点,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能否做到对“关键少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监督是关键;能否扭转党内政治生活“一团和气”“好人主义”的不良风气,监督是关键;能否对“关键少数”的问题以“零容忍”态度进行查处,也是考验监督部门的关键。由此可见,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既是党内监督实效的“风向标”,也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助推器”。
强化监督意识:抓好“关键少数”的前提和关键
  抓“关键少数”的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的关键作用。厘清“关键少数”与“绝大多数”的关系。在抓好对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监督的同时,更要注重对“绝大多数”基层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避免这个大群体向党内政治生活“亚健康”乃至“不健康”滑落;要充分彰显“关键少数”的标杆作用,“关键少数”要站得直、行得端,真正在党员干部中立起看齐的标杆,做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表率;要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向“关键少数”主动看齐的意识,自觉剔除自己的思想杂质,纠正自己的行为偏差。
  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深刻内涵和要求,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四种形态”用“常态、大多数、少数、极少数”极其形象地具体化党纪条规“底线”,充分体现了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尤其是对于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关键少数”要绝不手软,而对于问题较轻的党员干部多以教育提醒为主,有效防止这些党员干部“带病”往前行。
  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对“关键少数”监督意识的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加强对“关键少数”监督制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强化对党纪国法尤其是监督法规制度的规范教育,使其了解对“关键少数”的监督范畴和监督方式,解决“不会监督”的问题;畅通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渠道,依法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和监督积极性,解决“不敢监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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