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新招 实行工作实名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14

  为进一步推动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到2020年基本无拖欠,9月13日记者获悉,省人社厅与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信息化工作的通知》。


江西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有新招

  《通知》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全面纳入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化监管,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要按照赣府厅发〔2016〕33号文件要求,指定专人在农民工进场后10天内完成农民工实名制信息的采集,并按农民工实名制动态信息采集要求,由项目用人单位统一制发农民工上岗证,农民工持证上岗,在每月5日前,将上个月每个农民工的考勤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核算表和工资发放表等信息在农民工聚集地的宣传栏张贴公示,接受农民工的监督。

  《通知》同时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劳务公司在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并按规定转入工资性工程款,所转比例不得低于赣府厅发〔2016〕33号文件规定的10%的最低标准,对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或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劳务分包,应在施工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及时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将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资料和信息录入江西省农民工工资管理信息系统。

  此外,根据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将纳入当地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和行业诚信系统,针对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记入信用档案,通报有关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通知》还对企业违规责任追究情况作了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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