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好“公务卡” 谨防乱“揩油”(1)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8-01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案例——柳城县市容管理行政执法局4名干部、柳江区卫生健康局1名干部分别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纪款项上缴国库。据统计,这5名违纪公职人员在3至4年间合计违规加油494次,共计12万余元。
  作为“四风”问题的变种之一,“公卡私用”已成为一个突出现象。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中,便有6起私车公养典型案例涉及“公卡私用”。小小的公务加油卡究竟有什么“魔力”,让部分公职人员按捺不住,前赴后继,肆意“揩油”?
  “跑冒滴漏”的公务加油卡
  近年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公车改革的深入推进,“公车私用”等车轮上的“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然而,梳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的通报不难发现,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仍在不断滋生。从各地曝光的案例来看,“公卡私用”已成为少数公职人员私车公养的主要手段。
  2018年3月,辽宁省沈阳市纪委监委启动对2015年以来全市范围内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这一隐形“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仅用3个月时间,就排查出问题加油卡9591张。2018年9月,江苏省徐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除1起是违规发放加油补贴外,其余4起均涉及公卡私用。
  2018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重庆璧山区某街道的一张公务加油卡,在一天内消费17次,消费金额高达6000多元;大足区某基层单位单次加油1148升,消费金额超过8000元……
  推行公务加油卡的目的是加强对公车管理,防止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然而,在某些公职人员手里,这张卡片却成了打开加油机的“钥匙”,不单给自己及亲属、子女的私家车加油,还可以用于购买私人物品或服务,甚至直接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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