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出台“囤地不建”处理新规:产业用地违约金为住宅用地1/3(1)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1-16
  南方网讯 对于开发商“囤地不建”、逾期开竣工,佛山顺德出台了新的处理依据。1月14日,记者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建设用地开竣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已于日前印发,拿地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工、竣工的,最高将每3个月按合同地价的1.5%计收违约金。
  《办法》将房地产与实体经济进行区别,无论是开竣工期限、还是逾期违约金标准,产业用地均比住宅用地有着更宽松的条件,且更具弹性,有望进一步减轻实体经济负担。
  根据《办法》,顺德区土地出让后,土地主导用途为住宅的,地块应自土地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4年内竣工。主导用途为非住宅的,根据不同的建筑面积和高度,最短须在1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最长须在2.5年内开工、8.5年内竣工。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