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农业三项补贴面积、资金将对外公示(3)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12-21
    补贴面积、资金对外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补贴资金专户实行封闭管理、分账核算。各区县(市)要建立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公示、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各区县(市)政府要在每年补贴资金兑付后,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补贴资金体外循环,严禁集体或个人代领转付补贴资金,严禁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对有滞拨、截留、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以及擅自改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等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