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想要振兴,把握这几个原则准能行!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02

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 “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为保障其全面、科学、有序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应运而生。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乡村想要振兴,把握这几个原则准能行!

《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条,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促进共同富裕,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

(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乡村社会生产力,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五)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循序渐进,顺应村庄发展规律,根据乡村的历史文化、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分类推进。

在现实推进乡村振兴时,各地严格遵循该法律条款。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优先保障农村,尊重农民意愿,农民踊跃参与建设。同时,兼顾生态与经济,创新发展模式,挖掘产业潜力。不同乡村依自身条件精准定位,特色产业蓬勃兴起。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强调一下,《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条,为乡村发展锚定方向,指引各地通过务实行动,让乡村旧貌换新颜,持续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劲动力,助力乡村走向繁荣。

全国三农调研中心调研员,致力于精准捕捉农业、农村和农民的热点问题,及时响应社会关切,推动三农问题的积极解决。加入我们010-6994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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