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权益有底线,这三类行为严禁止!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15

在乡村振兴与土地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农民承包地权益保障始终是核心议题。然而现实中,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现象仍偶有发生。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划定红线,有三类行为必须杜绝。

承包地权益有底线,这三类行为严禁止!

一、不得阻挠合法土地流转

承包农户依法享有自主流转土地的权利,无论是出租、入股还是转让,任何组织不得以"影响规划"等借口设置障碍。流转收益归农户所有,村集体不得截留,更不能强迫农户签订流转协议。

二、禁止强制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除非农户自愿书面放弃,发包方无权以"调整土地"为由收回承包地。即便农民进城落户,其土地承包权仍受法律保护,不得将退地作为落户前提,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名义强行收地。

三、杜绝非法强制征收

涉及土地征收时,必须履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并足额落实补偿安置。任何未协商就强占土地、压低补偿标准的行为,均属违法。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守住这些法律底线,才能让农民安心耕种、放心流转,真正激活土地资源的内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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