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记录:筑牢乡村振兴制度根基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6-04

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盘活集体资产、带领村民致富的重任。而规范组织运行,保障集体利益,离不开严谨的管理流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有规定就为组织内部会议管理提供了重要遵循。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带大家了解。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议记录:筑牢乡村振兴制度根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应当按照规定制作、保存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虽看似是“不起眼的小事”,实则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作的关键一环。成员大会商讨土地流转、集体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时,详细的会议记录能清晰呈现决策过程、成员意见,避免日后因理解偏差产生纠纷。就像集体资产分配方案,每一项决议的依据、讨论细节都记录在案,让村民清楚资金去向,保障集体资产使用的透明度。

理事会、监事会日常工作会议的记录同样重要。它们如实记载组织运营管理情况、监督过程,既是工作留痕,也为后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的三农调查员认为,保存好这些会议记录,相当于给组织管理上了一把“安全锁”,让每一次决策都有据可查,增强村民对组织的信任,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为乡村振兴筑牢制度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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