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天津市乡村人才振兴领域先进集体的公示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作者:佚名 时间:2023-08-28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农组办发〔2023〕5号)有关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征求意见,拟推荐以下7家单位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才振兴专项推动组办公室反映。

   1. 天津农垦红光有限公司

  

   2.

  天津农学院乡村振兴培训学院

  

   3.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4.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干部处

  

   5.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综合办公室

  

   6.

  天津市水产研究所

  

   7.

  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毛家峪村(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

  

  受理部门:人才振兴专项推动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22-83606031、022-88290682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3日—8月29日)

  

  人才振兴专项推动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nync.tj.gov.cn/ZWGK0/TZGG152022/202308/t20230823_63836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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