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规定:筑牢农民生产生活根基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21

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基,土地承包期限的设定,与广大农民朋友的切身利益紧紧捆绑,关乎着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与持续性。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给大家讲讲关于承包期限的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期限规定:筑牢农民生产生活根基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这条法规有着实实在在的好处。就拿耕地来说,一开始定下三十年承包期,给了农民朋友长期稳定的土地使用预期。大家可以放心在自家耕地上投入精力、资金,搞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不用担心刚有点起色,土地就被收回。如今耕地承包期再延长三十年,更是吃了颗“定心丸”,让农民更敢大胆规划长远发展。

对于草地和林地,承包期跨度从三十年到七十年不等,还能在期满后延长。草原地区的牧民,承包草地几十年,能安心发展畜牧业,规划牧场建设;山区的林农,长期拥有林地承包权,就有动力去种植经济林木、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农民朋友们,了解这条法规,心里就有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知道土地稳稳在手里,不管是种粮、放牧还是种树,都能甩开膀子加油干,日子肯定越过越红火,靠着土地创造更多财富,把农村建设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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