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这条法律为你保驾护航!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31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本应公平公正,保障双方权益。可现实中,一些承包合同存在问题,《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便是解决这类问题的关键规定。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一下。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这条法律为你保驾护航!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承包合同中违背承包方意愿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关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地等强制性规定的约定无效。

实际操作中,这类情况时有发生。有的发包方为了自身利益,在合同里加入不合理条款,强迫承包方种植特定作物,全然不顾承包方的种植经验和当地实际情况。还有的合同约定发包方可以随意在承包期内收回或调整承包地,这明显违反了法律对承包地稳定性的规定。

一旦合同存在此类无效约定,从法律层面讲,这些约定自始至终都不具法律效力。承包方无需遵守这些不合理条款,发包方也不能据此侵害承包方权益。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一下,若发包方强行执行无效约定,承包方可以凭借这一法律条款,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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