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侵害?农民维权有法可依!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3-31

在农村,土地是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更是关乎农民切身利益。可要是这两项重要权利遭遇侵害,农民该如何应对?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告诉大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给出了明确说法。

土地遭侵害?农民维权有法可依!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现实中,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组织强行干涉农民自主安排生产经营项目;还有的擅自收回农户的承包地;更有甚者,阻碍农民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旦发生此类侵害行为,侵害人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方式有多种,比如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行为,若有人强占农民承包地进行施工,必须立即停止;对于给土地造成妨碍或危险状态的,要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侵占土地的要返还土地;造成土地原状破坏的,要恢复土地原本的状态;给农民造成经济损失的,得照价赔偿。

这项法律规定,为农民的土地权益筑牢了坚实的保障。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提醒一下,当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受到侵害时,农民可凭借此条款,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让土地真正成为农民幸福生活的稳固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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