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耕地资源,杜绝闲置荒芜!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4-08

耕地,堪称粮食生产的根基,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命门,更是农民的“饭碗”。我国耕地资源本就珍贵稀缺,每一寸都关乎国计民生。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发现,在现实中,部分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农村经济发展。

珍惜耕地资源,杜绝闲置荒芜!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此法规在现实意义非凡。收取闲置费,让用地者不敢随意搁置土地,增加其闲置成本,倒逼他们合理规划、尽早动工。对于两年未用的土地,无偿收回使用权,直接斩断长期囤地的念想。法规落实后,相关部门严格监管,该收费收费,该收回收回。而原属农民集体的土地,交回恢复耕种,既维护农民权益,又盘活土地,让耕地重新焕发生机,保障粮食生产根基稳固,助力农村经济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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