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芯片”守护战:监管红线划清,种业市场迎新风

来源:三农内参编辑部 作者: 时间:2025-05-19

种子是农业的“芯片”,保障种业市场健康发展,离不开公正的监管环境。为确保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履职公正,《种子法》从制度层面划出行为红线。今天,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带大家了解。

种子“芯片”守护战:监管红线划清,种业市场迎新风

《种子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

在种业发展进程中,主管部门肩负着种子质量监管、品种审定、市场秩序维护等重要职责。若监管者同时涉足生产经营,极易滋生权力寻租。比如,在品种审定环节可能出现人为干预,让资质不足的企业获得优势;在市场监管时,对自身参与的经营活动网开一面,导致监管流于形式。这种错位不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还可能使劣质种子流入市场,直接影响农作物产量和质量,损害农民切身利益。

该条款通过禁止性规定,将监管职能与经营行为严格分离,促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专注履行监管职责。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认为,唯有保持中立性,才能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制定政策、执行标准,打击非法制种、套牌侵权等乱象,为种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从源头上守护国家粮食安全与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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