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宣汉“四强化”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管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9-19

为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切实打通农村“最后一公里”,宣汉县借助2017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等项目,夯实农机化发展基础,强化农机化基础设施建设质量监管,助力提升农机化综合水平。

一是强化专业人员指导技术。在建设中,农机专业人员深入各项目村,采取一个技术人员免费指导一个项目村“1+1”方式,跟踪指导农机化道路建设中的路线路形、纵横坡比、转弯半径等按图施工规范建设,指导提灌站建设遵守四川机电灌溉“六个地方标准”,提灌建设达到机房整洁美观化、管道安装顺畅化、设施新型节能化、日常管护常态化的“五化”标准。

二是强化上下联动监管质量。采取“3+1”方式:即一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一个项目村、一个乡建立一个实施领导小组、一个村建立一支质量监管小组。县农业局不定期派出专业人员实地检查指导,乡村监督小组时适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对建设不规范的及时报告相关单位指导技术,上下联动监管好质量。

三是强化缺位问题整改到位。通过村自查、乡排查、县核查模式,加强每个农机基础设施建设关键点位检查,重点检查2017年现代农业发展工程5处/121千瓦机电提灌站的设施设备缺位问题,以及检查大成镇、茶河镇、凤鸣乡3个乡镇4.975公里农机化生产道路缺位建设,对设施设备建设安装不到位、偷工减料、建设不规范、徇私舞弊等违规现象及时发现,强力整改到位,坚决制止“豆腐渣”工程。县农业局坚持一把尺子量全线,对农机化生产道路长度、宽度、片碎石垫底厚度、水沟畅通、硬化路砼厚度、提灌站设施设备建设安装等全程监管,保障每个缺位问题整改达标。

四是强化严格验收报账程序。项目按照“民办公助”方式建设,由中标施工方垫支建设,工程竣工后实行乡村自查初验、县级核查验收、省市复核验收的“三级验收”方式,验收合格后方能一次性报账支付,坚决遏制质量不合格报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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