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重庆9区县有了司法保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9-04-03

  人民网重庆4月2日电(刘政宁)4月2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关于辖区法院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意味着,今后重庆二中法院辖区下的9个区县在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有了更为全面的司法保障。

  重庆二中法院下辖万州、开州、梁平、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城口三区六县九个基层法院。重庆二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剑波表示,辖区各区县集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为一体,农村人口多、农村面积广、农业发展程度不高。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持经济持续发展、保障社会大局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和地位尤为重要。

  《意见》共二十一条,主要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资源供给、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延伸职能、健全工作机制五方面的内容。

  鼓励组建专门审判团队

  探索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集中办理机制

  “辖区法院要充实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审判力量。”王剑波说,除了指定业务骨干担任涉农案件承办人外,还鼓励组建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专门审判团队,探索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刑事、行政、民事、商事案件集中办理机制。

  同时,改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增加熟悉农村工作基层干部在人民陪审员队伍中的比重,注重从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公司等涉农新兴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优秀代表中增补人民陪审员。

  《意见》指出,要加大对乡村地区司法资源投入力度,提升乡村司法的综合能力和整体水平。畅通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绿色通道,建立立案登记特别识别标记、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工作机制。

  推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等工作方式,在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偏远地区,就地开展法律咨询,就地立案、开庭、调解,增强诉讼服务的可得性、易得性。加大涉农案件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用好用足司法救助政策,实现应助尽助。

  依法惩治涉农刑事犯罪

  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创新,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意见》明确,辖区法院要依法惩治涉农刑事犯罪,从严从快惩处“村霸”“市霸”“行霸”等农村黑恶势力,打击农村基层“微腐败”“蝇贪”,惩治危害农村社会安全、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同时,大力支持农村改革创新,妥善审理“三权分置”、承包土地经营权担保融资、涉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及股权质押,涉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案件,服务农村经济发展。妥善化解涉农矛盾纠纷,通过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弘扬传统道德,培育家庭美德。

  切实强化环境资源保护,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乡村土壤、水源污染等各类涉农环境资源案件,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就地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案件中的适用;推动形成多位一体的“网格式”生态保护格局,筑牢乡村生态环境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加大涉农案件执行力度,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努力破解涉农案件执行难题,完善涉农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将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纳入重点执行案件范围,兑现群众胜诉权益,切实发挥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服务和保障功能。

  建立涉农业农村案件专门台账

  将案件纳入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重点范围

  《意见》明确,辖区法院要抓紧抓好风险排查预警,加大涉“三农”案件风险梳理排查力度,深入研判、及时报送、准确预警,防范化解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各种风险。

  持续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全力打造全域异地立案、全域信息化参审等贴心版智慧法院产品,提升服务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智能化水平。扎实推进基层诉源治理,健全乡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司法诉讼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还要求,辖区法院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坚决把服务和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解决具体问题。

  此外,辖区各法院要建立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专门台账,将涉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案件纳入审判监督和审判管理重点案件范围。同时,建立涉农案件信息专报工作机制,常态化登记涉农民、农村和农业案件基本情况,分析共性问题和深层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优化工作举措,为辖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农项目简介 | 本网招聘 | 本网概况 | 会员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投稿服务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