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2018年10月18日至11月30日,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1月26日,中央巡视组向云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抓好巡视整改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是对云南省委及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体检,宣示了党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体现了对云南工作的巨大支持、对云南干部的厚爱关心,指出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危害性。云南省委深刻反思警醒,统一思想行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推动巡视整改,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扎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整改。省委第一时间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巡视整改的部署要求上。在充分学习、调研基础上,省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把自己摆进去,真正从政治上看问题,从思想上查根源,从落实上找差距,为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省政府党组和省纪委常委班子,以及16个州(市)党委、13个省级部门党组、88个贫困县党委和有扶贫开发任务的乡镇党委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了脱贫攻坚是“首要政治任务、发展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的思想自觉,“五级书记抓脱贫、党政同责促攻坚”的政治自觉,“不抓脱贫攻坚是失职、抓不好脱贫攻坚是渎职”的行动自觉。
(二)压实责任抓整改。省委切实担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委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视整改负总责,亲力亲为、凝神聚力推动脱贫攻坚和巡视整改。成立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省委书记陈豪任组长,省长阮成发、省委组织部部长李小三、省委秘书长刘慧晏、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副省长陈舜任副组长,在省委办公厅设立办公室,由陈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先后召开5次省委常委会会议,召开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暨全省脱贫攻坚推进和作风建设会、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加强调度指挥,高位强力推动巡视整改。把巡视整改纳入16个州(市)和16个省级主责部门的责任状,压实压紧巡视整改政治责任。省委常委带头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牵头推动分管领域问题整改。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巡视整改。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持续推动整改工作。省政协发挥优势,把推动巡视整改作为助推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全省上下切实增强了巡视整改的责任感紧迫感,做到责任担当到位、安排部署到位、压力传导到位、督促落实到位,形成了上下协同、条块结合、全面整改的良好局面。
(三)紧盯突出问题抓整改。省委全方位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和指出的问题,加强统筹谋划,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具体问题整改落实落地,紧紧扭住影响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落实的关键问题,推动建立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制定《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细化了153条整改措施。坚持质量和效率并重,确保在4月20日前落实整改措施43条,在2019年年底前落实整改措施74条,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36条,明确了整改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四)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省委认真学习贯彻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汪洋同志、胡春华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性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相结合,注重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对照被巡视省区、中央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整改的通知》,确保巡视整改不留“死角”、“盲区”,推动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五)坚持刀刃向内抓整改。省委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巡视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视整改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动真碰硬,刀刃向内。同时,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突出“四个落实”,开展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合全省监督力量资源向脱贫攻坚聚焦,全程“盯办”巡视整改。完善巡视整改工作监督机制,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新官不理旧账,坚决防止敷衍应付,搞纸上整改、数字整改、虚假整改,树立扶贫工作必须务实、措施必须扎实、结果必须真实的鲜明导向。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表对责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整改,除已经立行立改的问题外,需要在4月20日前落实的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整改,需要在年底前完成和长期坚持的都有了针对性的安排及行动,完善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初步形成了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够到位方面
1.针对学以致用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把脱贫攻坚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实践载体,印发《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19年学习选题计划》,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加强思想发动和理论武装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加强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印发《2019年全省在职干部理论学习安排意见》、《2019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制定“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6月底前完成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干部、扶贫系统干部、帮扶干部、贫困村干部5类干部的全覆盖培训。今年已举办厅、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4期,基层扶贫干部培训班4期,“送教下乡”3个班次。三是聚焦“关键少数”。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的通知》,陈豪同志带头深入昭通市、怒江州、迪庆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对深度贫困县进行再访,督促各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对遍访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进行补课。四是严格考核评估。完成对16个州(市)、122个县(市、区)和定点扶贫、行业扶贫单位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省综合考评,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和督查巡查等方式,强化结果运用。对33个申请脱贫摘帽的贫困县进行了第三方专项评估检查,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标准。五是建立精准攻坚机制。围绕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管、用,明确贫困对象家底、致贫原因、帮扶措施、投入产出、帮扶责任、脱贫时序“六清”和扶贫资金定到项目、计划定到项目、审批一次定到项目、公示公告定到项目、责任定到项目、督查考核指向定到项目“六定”要求,建立健全精准组织、精准指挥、精准落实的攻坚机制。召开全省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现场会,加强一线调研和分类指导,督促122个县(市、区)、1326个乡镇、1.26万个村做实了有目标、有措施、有资金、有责任、可落实、可检查、可考核的脱贫攻坚实施方案。4月20日,国务院扶贫办在我省举办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暨资金绩效管理培训班,推广云南经验做法。
2.针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研究不深的问题。省委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多措并举,加压推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一是迅速研究部署。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现场推进会、昭通市脱贫攻坚推进会、怒江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3次会议等,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分层分类、有力有序部署推进深度贫困地区攻坚。二是细化重点任务清单。精准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分管省领导牵头,细化实化迪庆州、怒江州和深度贫困县重点任务清单,切实加强对“三区三州”外的昭通、红河、普洱、文山等州(市)深度贫困地区的分类指导和倾斜支持。三是强化倾斜支持。今年安排27个深度贫困县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达到20%以上。已下达27个深度贫困县中央和省级整合涉农资金140亿元,占已下达全省总量的47.3%。其中,专项扶贫资金65亿元,占全省总量的54.6%。分别下达迪庆州、怒江州中央和省级整合涉农资金12.5亿元、20.5亿元,其中,专项扶贫资金24.7亿元。协调三峡集团投入5亿元帮扶昭通市的5个深度贫困县,中烟公司、烟草专卖局帮扶镇雄、彝良、宣威、会泽4个深度贫困县,积极推动南方电网等企业集团帮扶红河州、文山州的深度贫困县。四是推进怒江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怒江州交通扶贫力度,全面落实资金保障。保山-泸水高速公路建设已到位中央车购税补助资金42.173亿元、占总额的81.78%,完成投资50.3亿元、占总投资的35.72%,力争2021年年底建成通车。六库-丙中洛“最美”公路建设已到位补助资金50.53亿元、占总额的90.55%,完成投资45.95亿元,力争年底提前通车。272个行政村除1个因国道建设影响,其余均通硬化路。五是充实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出台《省委下派怒江州、昭通市镇雄县帮助脱贫攻坚工作队管理办法》,从49家省级部门和省属企事业单位及昆明市、玉溪市遴选90名优秀处级干部,充实怒江州(40名)和镇雄县(50名)脱贫攻坚一线力量,已于2月底全部到位。今年公务员招录岗位分配乡镇以下2204名、83个艰苦边远县2696名、27个深度贫困县1088名,分别占全省计划数的44%、53.9%、21.8%,并给予特惠措施。六是深化人才支持举措。省专家服务团聚焦27个深度贫困县,安排8个分团160多位专家对35个重点项目开展工作。印发《迪庆州、怒江州脱贫攻坚人才支持专项方案》,从省级和昆明市、玉溪市教育、医疗机构选派以教师、医生为主的100名专业人才,到迪庆州、怒江州驻点帮扶2年。推进“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深化人才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3.针对对接对口帮扶的地区和单位不够主动的问题。云南省即知即改,2018年12月,云南省党政代表团赴广东省对接粤滇扶贫协作工作,在上海市召开云南上海扶贫协作第二十次联席会议,切实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高层互访、协调对接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今年,按照早对接、早推动、早落实的要求,3月底与上海市、广东省分别签署了《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4月26日上海市赴云南省考察并召开上海云南扶贫协作第二十一次联席会议,云南省计划6月底前赴上海市、广东省对接。
4.针对识贫脱贫和“两不愁三保障”等政策落实不精准的问题。一是狠抓扶贫对象再精准。针对扶贫对象不够精准的突出问题,云南省坚持实事求是,以背水一战的决心狠抓扶贫对象再精准,明确应纳尽纳“零漏评”、应退尽退“零错评”、应扶尽扶“零错退”、档案规范“全记录”、数据精准“可追溯”5个目标任务,统一识别标准和方法步骤。组建动态管理工作队,走访调查农户,采集、核查、比对、录入到村信息,做到培训群众旁听、工作群众参与、评议群众表决、结果群众认可。分别明确22个行业部门数据核查、比对、分析任务,在县(市、区)、州(市)、省3个层面进行比对筛查,实现了扶贫对象从“比较精准”到“更加精准”的转变。2018年,全面开展脱贫措施“户户清”行动和县级项目库建设,以村为工作单元,以人、户为工作对象,逐村逐户逐人逐项盘点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量、任务量、资金量,制定脱贫攻坚县、乡、村三级实施方案,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具体化、项目化、责任化。对省级核查发现已脱贫未达稳定脱贫标准的,重新纳入贫困人口进行扶持。二是建立健全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全口径、全量化脱贫攻坚信息数据集中比对,省级设定数据比对规则,最大程度避免错评、错退、漏评等现象,全力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贫困退出机制,明确了巩固提升措施要求。三是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解决“一兜了之”问题。针对镇雄县兜底保障人数较多问题,派出省级工作组2批,督促指导镇雄县按照“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原则,采取人人见面或联系、户户谈话或了解的方式,开展全面清理核查,严格按程序认定。四是着力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锁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和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户、饮水安全无保障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未达标的县级医院和能力服务未达标的乡镇卫生院,结合义务教育阶段辍学、贫困群众稳定增收不够等难点问题,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月28日召开全省部署推进会,专题研究相关工作,确保年内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5.针对易地扶贫搬迁“抢跑”、“跑偏”的问题。一是分类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带来的财政负担问题。二是确保搬迁进度和质量。锁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对象。通过开展专家风险评估、片区业务培训、落实工程总承包制、项目“双点长”制、签订建材供应协议、实行按月调度、专项督导、厅级干部驻点指导、倒排项目工期等多项制度,全力推进项目实施,确保在今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开展会泽等万人以上安置点资源承载力风险评估。千方百计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就业发展、社会管理等措施,精准发力,真正破解大型安置点公共资源不足和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四个同步”,真正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四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到点到户到人的拉网式、全覆盖梳理排查,组织了专项督导检查,通过多种方式公布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督促各县(市、区)加强领导、成立专班,全面做好自查工作,完善有关措施和政策,坚决杜绝违规转让安置房。
6.针对教育扶贫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督促县级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实现。足额落实义务教育保障经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任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都达到办学条件20条底线要求。二是对怒江州、镇雄县、彝良县、威信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年免费教育政策进行修订,完成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比对核查,印发《关于深入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截至3月底,顺利完成全省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工作并报教育部。督促县、乡政府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落实联防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依法“控辍保学”。三是印发《关于“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中央专项资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督促迪庆州、怒江州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截至3月底,“三区三州”教育脱贫攻坚项目,已开工591个、开工率77.05%,竣工514个、竣工率67%。实施“迪庆州、怒江州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学生开展职业教育全覆盖试点”工作,继续组织、协调25所中职学校对口招收迪庆州、怒江州“两后生”就读中职学校。
7.针对健康扶贫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对标国家扶贫医疗保障政策,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的“四重保障”机制调整为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三重保障”托底机制,规范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通知》,并根据国家新要求及时印发《补充通知》,全面取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量要求和“全覆盖”指标,突出因病致贫返贫人员、重点人群、重点疾病,集中精力做好签约后服务。全省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肺结核患慢病签约服务履约进度分别达到37.46%、45.61%、37.53%、38.41%,超过季度履约进度。三是督促曲靖市完成履约服务的非重点人群签约对象退出工作。
8.针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的问题。一是省级财政切实履行债务还本付息责任,每年均将省本级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计划编入政府预算。二是督促各地区切实履行债务还本付息责任,避免出现违约风险,建立到期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风险提示制度。对于不能按期缴付的,由上级财政部门扣缴本息和罚息。
(二)关于省委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扎实方面
9.针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责任压得不实的问题。一是强化“省负总责”。今年已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5次、省政府常务会议3次、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全体会议2次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及各类专题会议,周密部署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解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的“一把手”工程,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传导“军令状”的责任和压力。完善行业扶贫定职责、定政策、定计划、定资金、定考核“五定”法,让“省负总责”既体现在组织领导上,也压实到各行业各部门。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全面落实中央、国家及部委制定的有关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加强扶贫扶志、消费扶贫等工作的政策供给,完善省级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省委巡视和督查、审计工作重点,坚持和完善8个民主党派省委对8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州(市)开展民主监督工作,部署媒体明察暗访工作,加强群众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领域问题。
10.针对挂联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切实推动省级领导向省委报告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化,各位省级领导向省委提交了挂联贫困县推进脱贫攻坚述职报告,省委向中央报送了《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省级领导落实省负总责挂联贫困县推进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
11.针对推动解决特殊问题不够的问题。印发了《全省吸毒贫困人员精准脱贫攻坚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回流边民身份甄别,常态化做好回流边民户口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
12.针对脱贫攻坚统筹协调不力、数据不一致的问题。一是建立扶贫数据管理机制。印发了《关于建立云南省扶贫数据管理和共享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完善定期比对、研判、分析等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扶贫数据层层扎口,上下统一、全面闭合,并印发了2019年第1期扶贫数据分析报告。二是精准锁定饮水安全无保障贫困人口。印发《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开展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状况核查,锁定了饮水安全无保障贫困人口。三是着力解决饮水安全无保障问题。召开全省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加快补齐农村饮水安全短板。建立按月动态管理机制,全面落实责任,逐项细化措施,按月滚动销号,确保2019年年底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目标任务。
13.针对五级书记抓扶贫存在“温差”的问题。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深入推进五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把广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督促健全攻坚机制、及时纠偏纠错、推动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落实落地作为工作重点,切实压实各级党委书记责任。进一步明确了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书记对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的捆绑责任,以及行业扶贫部门的对应责任。二是及时纠错纠偏。在全省通报了红河州、元阳县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存在“温差”问题,跟踪督促红河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坚决纠正落实责任不清问题。各级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14.针对扶贫领域失职失责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分析排查制度,及时分析研判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筛选直查直办和重点督办案件。二是加大对“失职失责”类问题、特别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类问题的执纪问责力度,把“失职失责”类问题线索、特别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类问题线索的处置情况作为重点指标,进一步认真分析“失职失责”类问题线索的层级、领域和主要表现形态。三是强化日常监督,紧密结合与州(市)和单位班子成员面对面交流、政治生态调研等,督促主体责任层层落实。
15.针对在扶贫项目上“动歪心”的问题。对各州(市)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实行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处置100%“面见率”。督促“一把手”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开展案件剖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将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制作成“红榜”、“白榜”,层层压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政治责任,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16.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将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源头治理,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一是大幅精简文件。坚决减少发文数量,精准确定发布层次和印发范围,确保2019年发至县级以下的文件减少30%—50%。发扬“短实新”文风,坚决控制文件篇幅,确保省委印发的除综合性规划文件外的政策性文件不超过10页。二是大力压缩精简会议。严格执行年度会议计划,会议内容相近、参会人员范围大体相同的,能合并的合并,可套开的套开,确保2019年召开到县级以下的会议减少30%以上。严禁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会风。三是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印发《关于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云南省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省级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和考核坚持每年分别组织1次,各级不重复考核,对县乡村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强化结果运用。除国家安排外、没有对下新增填表报数。凡是中央没有明确规定或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一律不再签“责任状”。同时,督促整改巧家县集中录入信息问题,改进工作方法,采取实时填报易地扶贫搬迁调度平台数据,切实为基层减负。
17.针对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脱贫攻坚一线用人导向不鲜明。对扶贫干部重加压、轻激励,挫伤贫困县干部脱贫攻坚积极性的问题。一是制定《关于在脱贫攻坚一线考核考察县党政领导正职工作方案》,建立州市县每季度分析研判贫困地区领导班子制度,派出调研组开展分析研判工作。督促各级落实贫困县党政班子成员及行业扶贫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原则上空缺时间不超过1个月。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通知》。对各级进一步关心关爱异地交流干部、挂职干部以及驻村工作队员作出明确要求。出台《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脱贫攻坚一线因公牺牲、受伤和患重病干部及家属。
18.针对选派驻村工作队员没有“尽锐出战”的问题。一是印发了《关于继续保持驻村工作队员稳定的通知》、《关于开展驻村工作队员选派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一季度,按照“一进一出”原则,对排查出有“四种情形”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及时调整更换;通过“云岭先锋”APP掌握工作队伍在职在岗状态,已形成4期情况分析报告。明确各级对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全覆盖培训。二是向昭通市、红河州下发《专项整改通知》,昭通市从市级机关选派了80名优秀处、科级干部(其中,中共党员77名)、威信县同步增派了48名中共党员担任驻村工作队员,目前威信县366名驻村工作队员中,中共党员252名,占比68.9%。红河州调整更换驻村工作队员179名。
19.针对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全面完成14420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对124108名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任职资格联审。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内容为重点举办全省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4期,培训1123人。安排部署了2019年秋季学年村(社区)干部能力素质和学历水平提升计划。二是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深化村级集体经济强村工程的通知》,召开全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视频会,部署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工作。完成基层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农村群众产业发展、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三个组织化”调研。印发施行新修订的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修改完善《关于开展农村基层党建“双整百千”四级联创工作的指导意见》。
20.针对基层党员“双带”能力较弱的问题。认真开展数据比对,锁定贫困党员,印发《关于对基层党员“双带”能力较弱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全面加强乡镇(街道)党校建设管理,深入实施“百名讲师上讲台、千堂党课下基层、万名党员进党校”教育培训工程,打造“指尖上的党课”,组织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多措并举提升贫困党员脱贫发展能力。
(三)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够到位方面
21.针对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关于对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压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二是召开全省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以“红榜”、“白榜”的直观方式,公布88个贫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约谈了相关州(市)、县(市、区)纪委书记。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各级纪委监委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年内消除“空白点”。三是加大对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线索的排查分析,对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的问题及重大典型问题,立即启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线索处置机制,强化了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四是深化省纪委省监委派出机构改革,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探头”作用,采取“各监督室+派出机构”捆绑式方法,形成监督合力,督促脱贫攻坚行业部门履责尽责。
22.针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成效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问题线索集体分析排查制度,及时对扶贫领域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对重要典型问题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办。二是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列出督办清单,逐件督办、逐件销账,督促查办机关提质、提速、提效,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处置情况。三是省纪委省监委针对维西县查找问题不深,再次责成迪庆州纪委对有关问题自查自纠。
23.针对“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认真研判“五级联动”两个监督平台存在的主要问题,待全国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后,逐步停用群众诉求监督平台,并优化“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模式,聚焦主责主业。
24.针对“以案促改”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提升查办案件“附加值”,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加强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总结,分析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研究形成机制,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等形式,督促有关单位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推动整改精准化;持续跟踪问效,核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和频率、改变通报曝光方式,及时曝光典型案例,确保“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25.针对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将规范“双绑”工作纳入指导意见一并部署。截至3月底,产业发展覆盖652万贫困人口,覆盖率达95.2%;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3.27万个、覆盖612万贫困人口,覆盖率达89.2%。二是建立“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关于开展云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方案》,扎实推进“空壳社”清理工作。开展林业产业龙头企业及林农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申报、监测和清理整顿工作。三是对“名股实债”、“借贷收息”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摸清带贫农业龙头企业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解决风险防范问题的办法措施。四是组建贫困县产业扶贫专家组353个、共1574名农业科技人员,州(市)已聘用产业发展指导员3.43万人。加强贫困地区产销对接,组织迪庆州、怒江州13家农业企业参加“三区三州”贫困地区产销对接专场活动,现场签约5亿余元。五是深入巍山县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巍山县产业扶贫工作有关问题的调研报告》。组成联合调查组,再次深入巍山县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
26.针对扶贫项目县级监管力度削弱的问题。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由县级自行决定扶贫资金报账管理层级,切实赋予县级自主权,压实县级监督责任。
(四)关于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差距较大方面
27.针对履行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一是强化“省负总责”,把考核、评估等发现问题与中央脱贫攻坚巡视指出问题结合起来,由省委常委会会议统一研究、一体部署,严格落实“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管用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明显不放过”的要求,严肃整改纪律,确保全面整改、改彻底、改到位。7月份,结合年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将对全省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把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二是出台《省纪委省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联动开展巡视及整改推进工作。定期开展检查,采取跟踪督办、电话了解、抽查检查、“回头看”等方式核查整改情况,对拒不整改、应付交差、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加强脱贫攻坚审计监督,完成对5个县的脱贫攻坚审计。派出督查组跟踪督促33个脱贫摘帽县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整改率达97.8%。
28.针对逐级压实整改责任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督促“五级书记”履行整改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不力的党委、政府及行业扶贫部门“一把手”及时约谈,并通报。严格执纪监督,对“数字整改”、“报告整改”、整改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加强媒体、社会力量等监督,将整改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搬出区和迁入区有关工作管理的通知》。全省开展了核实搬迁入住、后续帮扶、信息标注录入等检查。严格执行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平台实名制录入、平台填报数据层层把关、集中安置点日常视频监控核查等制度,及时组织开展2016、2017年度搬迁任务建设情况“回头看”,检查2018年和新增搬迁任务建设、入住情况。
29.针对整改不实、搞选择性整改的问题。一是省纪委省监委派员参加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计划对部分单位开展监督检查。二是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整改方案》、《整改清单》,细化监督清单,分解督促整改。围绕“四个落实”开展脱贫攻坚监督,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已进驻28个贫困县开展专项巡视工作,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问题和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视重点,积极推动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三是落实《省纪委省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对重要整改事项及时重点督办,对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的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三、持续担当发力,以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尽管云南省的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中央的要求、离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一是整改措施全面落地见效还需要一个持续的过程,后续整改任务依然艰巨;二是对整改实效的分析研判仍待加强,分类指导仍需持续跟进;三是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还需完善。省委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加强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和中央巡视办的请示报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不折不扣认真落实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以整改落实的实际行动、实际效果,为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有力的工作保障。
(一)继续加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省委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听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给贡山县独龙江乡群众回信的重要精神,全方位看齐对标,全环节细照笃行,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坚定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懈怠,严格整改工作标准不降低,保持整改工作力度不松劲,把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亲切关怀转化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完成巡视整改任务、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力量和科学指引,转化为一鼓作气、顽强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具体行动,兑现好向党中央立下的“军令状”。
(二)着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结合对2018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调度、再推进。严格落实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和挂账销号制管理,紧盯重点问题,卡死时间节点,倒排工作任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加强调研指导,跟踪重点问题、典型问题整改落实的进展和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突出标本兼治。坚持把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指出共性问题和在2018年贫困县脱贫摘帽专项评估检查工作中新发现问题、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面上问题整改与点上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阶段性任务整改与长期任务整改结合起来,综合施策、精准施策,全面整改,确保老问题和新问题、现实问题和历史问题一并解决。强化整改成果运用,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对整改不力、“数字整改”、“报告整改”等人和事,严肃追责。
(四)持续推动作风攻坚。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把作风建设贯穿于脱贫攻坚各环节,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年”各项要求落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防止搞花拳绣腿、做表面文章等问题,严格治理“五多”问题,让基层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抓落实、促攻坚上来。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把脱贫攻坚和整改落实作为监督重点,依法依规处置扶贫领域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信访问题。开展“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加大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力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坚决打好年度脱贫攻坚战。始终坚持扶贫目标标准,聚焦“130万贫困人口净脱贫、2457个贫困村出列、31个贫困县摘帽”、7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分类指导、分类监测,强化组织领导、政策措施、资金投入、工作力量倾斜支持。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建、管、用为抓手,按照“六清”、“六定”要求狠抓落实,坚决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和“三保障”五场硬仗,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1-12317;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93-195号(信封请注明对云南省委关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ynsfpb12317@163.com。
中共云南省委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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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配发证件、网络平台授权书、配套办公用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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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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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七种,分别是:《执法内参》编辑部、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全国三农法制中心、土地调研网、《三农调研》编辑部、三农法制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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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申请年龄在25-65之间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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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 (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 (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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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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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级中心,只设有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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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您所在地的地市中心如果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向总部申请介绍信时在网上申报相应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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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发的调研证只是我们外聘人员的工作证,无需到政府部门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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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跨区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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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会电脑基本操作均可申请。有媒体工作经历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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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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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时间限制的,《三农内参》编辑部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7天内有效,7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其他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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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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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 有意从事三农领域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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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名片有3种版式,具体内容详阅《制度汇编》或官网上的《名片印刷使用说明》,U盘里有相应印刷格式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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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城市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网上申报选题时,详情内容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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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由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牵头运营,与农业农村部没有隶属关系。不隶属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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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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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1.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2.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3.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4.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三农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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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调研员出去开展调研工作,需要携带身份证、调研证、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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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工信部和公安网安备案,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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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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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4个官网和政讯、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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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农业、农民、农村等三农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三农项目;承担三农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维权服务等;承担农业、农村、农民等三农方面的行业课题调研、焦点问题、学术研究等方面的调研工作;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三农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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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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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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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地市中心可开展收费项目: (1)地市中心可以开展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代写代发文稿及广告等资讯信息服务; (2)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 (3)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 (4)行业商务活动、品牌推广、学术交流、法制宣传、活动策划,会议会展等主题活动。 具体收费标准和要求详见业务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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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从人身安全的角度出发,我们要求调研员工作最好有同行人员,同行人员不一定也是调研员,其他岗位的人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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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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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提交补证申请,说明证件丢失情况(原因、地点、时间等),提供与之前证件不一样的一寸照片,补办证件有效期时间和之前的一样,补办工本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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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注意保密不可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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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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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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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中心主任、各省工委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可以领取带章空白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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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三农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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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可以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也可直接在官网下载(申请加入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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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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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三农项目有200多个网站。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三农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200个网站资讯发布平台。同步为三农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三农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服务业务:面向全国涉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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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的主要工作内容: (1)积极有效地宣传推广党和国家法制政策及法治项目,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提供全方位法治政策法规、法治资讯发布和法制宣传。 (2)弘扬正气、挖掘整理先进事迹和经验。 (3)反映社会不良现象,和危害国家、社会、企业或个人的行为、事件依法依规做斗争,维护国家集体人民利益。 (4)接受咨询服务、法律服务、行业信息服务。 (5)紧跟国内法制最新发展步伐,聚焦国家法制焦点敏感问题,及时发现最新、最热、最重要的资讯信息,完成全网和指定网站互联网信息监测。可以帮助法治部门快速传播信息,宣传主题,传播积极的正能量。 (6)提供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我单位调研员不在政府行政序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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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人工审核时间:项目官网和核心主网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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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的社会监督员要求是:一、合法中国公民,热爱和关注三农公益事业;二、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三、会电脑基本操作;四、有过媒体或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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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介绍信自开具之日起10天内有效,10天之内应将介绍信送至受文单位,进行案件的调研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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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由全国50多个企事业机关单位共同组建的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共同运营的调研、舆情及法制宣传应用平台,拥有200个独立域名网站和4个综合管理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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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2.禁止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3.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4.禁止发布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5.禁止发布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6.禁止发布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7.禁止发布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8.禁止发布负能量内容(信息);9.如需协助处理投诉举报维权事件,请联系网站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审批;10.正面宣传文章不限时不限量可发布,发布内容(信息)遵守文章发布格式要求,图片尺寸不超过内容板块宽度,段首空2个字符,段落之间不能有空行,同一栏目不重复发布,发布内容与网站栏目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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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核心网站。宣传推广党和国家的三农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动态和扶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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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成为政讯通·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的调研员才有权申请车牌。申请需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表》可以从官网下载也可以向北京总部索取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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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找到发证件时配发的网络平台授权书,里面有账号和密码,登陆授权给您的任一网站都可以进行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详细上传步骤可参照http://fdyzx.org.cn/show-179416.html。如还有具体操作问题可拨打采编部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咨询.关注公众号有教学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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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申请地市中心有这些条件。 (1)从事过公检法相关工作或者媒体/法制工作的公民或法人单位均可申请;(前提条件) (2)熟悉我国相关政策和调研工作;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为发展做贡献; (4)遵守内参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5)熟悉基本网络操作,遵守互联网应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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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向我中心进行投诉举报,但是您需要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举报信,内容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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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与农业部、司法部没有任何的关系,不属于任何部门,是独立法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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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双百网分别是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可以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上查看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具体的网站信息。除此之外,也可在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三农发展促进中心等官网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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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你好,调研员和监督员的网站平台使用数量是一样的,但是栏目不一样,调研员使用的栏目更具有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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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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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看一下活动方案,如果活动适合的话,可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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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正面宣传资讯采集不需要。制度里的选题申报针对的是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必须先申报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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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单位可以开具协查函配合您,您需要把派出所的全称、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发给我们,开具后可以拍照发电子版给您,如需要纸质版我们随后直接寄至属地派出所。如果开不出来是因为您以前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根据规定您申请不了调研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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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这样的,之所以留相同的电话,是为了内部方便管理,同时也是方便广大会员能够更加容易、便捷的联系到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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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暂时未涉及扶贫相关工作。如果您想用中心名义开展工作,需申报选题,总部通过之后才能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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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不知道您说的有偿业务运作指的是哪方面,但三农法制调研中心是可以提供有偿性服务,详细情况,您可以私信我们或者拨打网站下方的电话进行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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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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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首先需要您先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过来。同时写一封投诉举报信,投诉举报信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配套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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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与我单位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同时也是为方便会员更好的查询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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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群里的网站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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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执法内参网是主要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以及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等方面的工作成果,同时,为群众提供投诉举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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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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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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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没有执法权,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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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按主题、分行业、分领域、分区域、分事例的进行精准普法工作,对身边的正能量事迹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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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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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的。我们的核心网有14个,其中就含执法内参,其他13个分别是:三农内参网、执法调研网、三农调研网、农民调研网、农业调研网、政务法制网、农村调研网、农资调研网、农副产品调研网、土地调研网、三农资讯网、三农在线网、三农舆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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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三农官网、100个行业网站、100个政务网站,共计2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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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的,只有总部才可以发函,调研员可向总部申请,让总部协助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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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要看具体的活动的内容,如果适合的话是可以做主办方的,但用中心名义主办活动是两万起,需具体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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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会的,只要您在任意官网上发布文章,其余的三个官网都会出现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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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三农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三农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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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包括,核心网站为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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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求职三农信息员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0440269、010-69945235、010-56019387 联系QQ :2909421493、213552413 联系邮箱:qgsndy@163.com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邮编:100810 第二办公区:北京市 东长安街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资讯发布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相应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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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舆情处理师的应聘需知 应聘舆情处理师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申请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政讯通·全国三农舆情监测中心,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相应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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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应聘三农调研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书各1份; 2.如实填报个人简历1份; 3.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大小,正反面在同一张纸); 4.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版照片1份,发送至邮箱:qgsndy@163.com); 5.无违法犯罪承诺书1份; 6.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 7.登记表填写可以参照填写具体说明,所有申请人签字必须为申请本人签字,未按要求填写或者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以上材料可以登录全国三农调研中心官网首页,找到【申请加入】栏目,点击三农调研员岗位申请即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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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农调研员的招聘条件 1.年满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 2.应聘三农调研员要善于调查研究,了解和关心三农服务工作,熟悉相关政策和法规,政务服务工作的基本程序、工作要求。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4.申请三农调研员需具有较高的政治法律素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政务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企业代表、离退休干部、城乡居民代表、媒体工作人员、社区代表、有过调研工作经验等优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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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招聘普法宣传员的岗位权益 1.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授权政讯通·全国三农项目的4个官网以及政务100网和行业100网,共204个网站,为个人、科教文卫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提供资讯发布、普法宣传等服务。 2.录用的普法宣传员会颁发证件和网络平台授权书,授权使用的平台,与各个网站支持互联互通,即用户注册登录一个账号发布文章,即可实现百网同时上线。 3.普法宣传员应聘成功可参与单位授权开发的可经营性项目,如资讯发布、法律咨询、依法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知识讲座、公益活动)等。具体内容详见业务手册。 4.申请普法宣传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 5.聘用的普法宣传员可协助三农调研员参加全国重点三农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