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山东将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可转让、调剂、收回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6-19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出台。从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将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农村宅基地以多种形式规范有序退出。

  

  

  在盘活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方面,我省将探索宅基地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并在满足规划和用途管制等前提下,鼓励集体经济组织以自营、出租、入股、联营等方式,将盘活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及空闲农房,用于发展乡村民宿、养老休闲、文化教育和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土地要素保障。

  在留足农村发展用地的同时,我省将把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高效配置到中心城镇,既解决城市发展用地不足问题,也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来源。

  另外,还将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对村域范围内的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引导农村零星宅基地有序退出,既保证耕地红线不突破,又可以为建设占用耕地提供有效补充途径,进一步促进耕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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